惊悚骇人的南瓜座驾停留在宴场门口,刚一抵达就能听到来自粉丝的阵阵欢呼。
“哇,快看,是筱恬缈大人耶!”
“你们知道吗,我和筱恬缈在同一个成人教育班。”
“真的吗?好羡慕哦。”
不想和筱恬缈一同接收被欣赏打探的视线,我匆匆忙忙从副驾上跳下去,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最快速度瞬移到场内。
迎新晚宴的地点,位于仙界十二大名胜古迹建筑之一——水晶堡。听说此处原本为一溶洞,后经长年风吹日晒成了如今的模样。曾有多对情侣在此地相遇相知相恋,酿就浪漫的唯美童话。因此,水晶堡还被当地人称为感情圣地。
水晶堡的外部仍有旧土堆积,爬有浓密的暗绿色藤蔓,远远看过去像是一个中间镂空的青翠色圆球。由上亿颗晶石构成的高大建筑物于地表中心拔地而起,高高耸立着将近入云。
走进水晶堡,来至第十六层,许多人已如约而至。墙壁嵌入外露的水晶球,散发出柔和的白黄光。酒台边置放着整齐排列的香槟塔,乐台那边曼妙的琴声远远地传过来。偏二十万年前的复古欧美风,这对于来自母元前3000年的我来说是比较新意猎奇的。
宛若跨越世纪那般,我在这偌大的陌生环境里走走停停,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打量着。突然,众多杯盏撞落地面时哗哗啦啦的刺耳声将厅内的其余所有声音掩盖吞没。
“我受不了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该死的压抑感!卜芝岛,这一世和前世不同,已是安全年代。你明明喜欢廖桀,为什么还是畏手畏脚不敢接受寥桀的追求?
你知道吗,我也喜欢廖桀。没错,我暗恋了她两世,到现在我还是放不下!你真的是一个幸运的女孩,你早已拥有了我天天白日梦幻想中的恋情!
卜芝岛,你到底想要些什么,非要像之前的柳水前辈那样活生生把洛桦前辈逼疯才甘心吗?……
廖桀,我一直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是我自恋了,以为前世你也是喜欢我的,以为今生你一直在等我。你为什么要喜欢卜芝岛这种铁石心肠的女人,呜呜呜……”
一个貌似喝嗨的女生发疯似的,一股脑儿把香槟塔推倒。随即跑到乐台上来夺过话筒,对台下的两个女生疯狂输出,将藏在心里的很多事撕心裂肺地呐喊出来。另一只手里醉醺醺地抱着一个酒瓶,歇斯底里的哭状相当之狼狈。
台下乱成一锅粥,大家生怕那个女生甩出酒瓶砸到一名“幸运”观众,纷纷逃走等到保护组织的前来帮助。尽管觉得那人乱扔酒瓶不太可能,毕竟侵犯她人生活这件事大概率上只有神棍区的那帮神棍才做得出。但出于个人安全万无一失的考虑,我决定也出去走走躲避风头。
不知怎么回事,堡内壁上晶石的光此刻比之前耀眼得多,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睛。生怕摔倒,我眯着眼睛朝着出口的方向,小步缓慢往前挪动。然而,一个不注意,由于人群同步迁移时脚上的不经意碰撞,一盏未摔碎的香槟杯转动至我的脚边。
我的目光一直聚焦在出口那边,疏忽了脚附近的障碍物。还没反应过来,脚已踩在杯子上,顺势往后一滑。身体的向后倾倒间,我本就笨拙木讷的神经在这一刻降至零点。仿佛又回到前世死前的那一刻,我像只无能为力的小白兔任死神宰割。
然而,一副火热的躯体从身后的侧斜方抱住了我。视线的一番天旋地转后,肢体之间的突然接触渐渐平息。后知后觉那般,神经大条的我终于回过神来,感觉好像在被炙热的眼神凝视着。我抬起眼眸,正巧落入那深不见底的瞳孔之中。
五官线条的冷硬感,与浑身散发出的狂野气息奇怪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宛如原始森林里肆意奔跑的野兽,上一秒还在茹毛饮血,下一秒就来至人间化身为彬彬有礼的富家母子。清醒且矛盾地活着,或许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可衣服贴合时来自滚烫血液传来的阵阵热意,隐瞒不了任何人。
“谢谢你,扶了我一把。”
站稳脚跟,我挣开示意,她及时松手。
“举手之劳而已。你没受伤吧?”
“没有的。”
我正准备笑笑点头离开,恰巧筱恬缈带着她的新女友走过来。
“云纤月,我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里。”
“乐台那边发生了些状况,不如咱们出去聊?”
还不忘惦记刚刚台上奇奇怪怪的乌龙事件,不想成为某个随机抽中的“幸运儿”,我开口提议。
“啊,这个事啊,我也听说了。那个女生在台上发疯鬼哭狼嚎一通,发完了累了就躺在台上睡着了。喏,你们看,保护组织带来支架把她抬走了。”
隐藏的危机解除,我松了一口气。
“那就好。”
“咦,等等……炽烈,你也在这里?”
筱恬缈正掌五指指向我的旁边,刚才摔倒时扶了我一把的人。我看看那个人,又看看筱恬缈,不太确定。
“嗯。同为新生,我前来参与一下。”
那人回复道。
原来,她叫炽烈。
符合当下潮流那种落落大方的版型,单薄的黑色活衣正装着于一身,并无任何死衣的添置。看来她并不太惧怕寒冷,自给自足的自然习惯了然于心。明明是低调谦逊的内敛感,却隐隐给人一种与生俱来桀骜不驯的气息。
“行,炽热,那我们先过去了。enjoy yourself。”
一向擅长社交的筱恬缈没有像往日那样,让我和炽烈相互认识。有一个奇怪的信号在我的脑海中萌生,我半信半疑地跟着筱恬缈她们返回至乐台那边找乐子。
随着人群大多数的回归,乐师登台表演曲目。
“刚刚很抱歉,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没能及时挽回场面。给大家造成一时的不快,在此我向各位道歉。一曲《蓝楹花》,望各位喜欢。”
婉转清越的琴声若盈盈蓝光,一点点从尘封多年的浓雾薄云中逐步挣脱,缓缓倾泻下说不尽道不明的思念和明知注定的遗憾。
这支曲子在九界享有盛誉,据说是前世来自母元前3000年的人为悼念不复存在的伴侣所谱写。二人前世情比金坚,今生却只留作者一人独活。比起生生世世的缠绵,作者的伴侣更倾向归于万物的自由,自此便没了转世。作者的伴侣素爱蓝楹花,因而得以命名此曲。
听着那清浅动人的旋律,我仿佛置身于一片专属于蓝楹花的汪洋大海中。望不断走不尽的深邃紫蓝色中,我的内心感受到空前的宁静和深远。蓝楹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那么我和前世被遗忘的那个人,能否有一线生机?还是说,她已经在今生另寻新欢?
失魂落魄那般,我走到外面吹吹晚风,想要清理一下自己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纵使是水晶堡的第十六层,也格外地高,与夜空貌似只有一丈距离。今晚的月亮黄澄亮圆,前世的母亲似乎还在我的身边从未离去。
我不是一个受世俗观念束缚过重的人,一女不侍二女的大众习惯只是因为前世的客观因素,为守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我那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一根筋性格,注定了我像头倔强的牛一样,毫不犹豫冲向自己喜欢的人。
同时喜欢两个人?这种情况我没遇见过。但我想,即使我同一时间内喜欢多个人,我会在其中选出一个定义为真正的喜欢,其余的全部通通被我彻底否认掉,不留一丝回旋余地的那种。
这种喜好,大概就是筱恬缈所说的任性吧。她说我是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人,很难受大众潮流所影响。
正如此时的我,只是单纯地站在阳台上吹着晚风看看月亮,不刷光屏不听音乐不聊天。随着光子时代的逐步发展和功能精细化,越来越多的人沉迷于光屏。虽然和二十万年前的电子时代不同,没有影响身体健康的副作用,但我仅是将其作为一个偶尔看看的普通工具。
对于我来说,真真实实触摸到的,才是最珍贵且有意义的。遥遥无期的时间里,怎么过不是过呢。只是比起人为筑造的光络盛世,我更享受躲进大自然的怀抱,仅此而已。
独自处于这静谧的悠悠暗夜中,突如其来的脚步声却将其打破。
我转过身,竟是炽烈。
“嗨。”
我向她招招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真巧,你也在这里。我很喜欢这里,你呢?”
炽烈随手拔了拔在风中凌乱迭起的头发,倚在栏边观赏风景。
“我也喜欢。尤其是今晚的月亮,格外亮呢,挺好看的。”
找个话题,我指指夜空中的满月说道。
“确实很好看,只是比起明月,我更喜欢暗月。”
“为什么?”
“因为只有在暗月中,才能看到事物最初的真实面容。”
理解她所表达的意思,我同有所感地点点头。
“你好像……很喜欢自然?”
“何止是喜欢,对于我来说,它是诠释我生命的全部。算了,在你听来这话应该很奇怪,对吧?”
“不会啊,我能理解。”
之后的聊天,主要是围绕自然展开。我能感觉到,炽烈是一个对万物规律有深刻见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