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几天,凌嘉没让路璐再去瑞风,路璐的不分场合不识好歹她算是彻底见识到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安全问题,她再也不敢让路璐陪她工作了。
路璐倒也能体谅凌嘉,这几天她不是拎着菜篮子去买菜,就是闷在厨房做饭,要么就洗洗衣服,逛逛街,画会画,看看书,像极了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
凌嘉每天晚上回来都能吃上香喷喷的饭菜,满意极了,她甚至想让路璐就这么当一辈子家庭妇女算了。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大街小巷又开始纷纷嚷嚷的热闹起来。
凌父凌母本想让凌嘉回家过节,凌嘉随便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大年三十没能陪路璐一起过,正月十五总要陪她过。
两人一起在街上逛了一圈,买了一堆吃的用的东西回来,凌嘉不喜欢吃元宵,路璐索性给她包了饺子,凌嘉会做饭,但不会包饺子,路璐让她和面,结果她和出的面要么加水太少不成个儿,要么加水太多成了面汤;路璐让她擀皮,结果她擀出的皮要么带棱带角,要么在中间破个洞。
凌嘉气急败坏的为自己四处找借口:“包饺子不算做饭。”
路璐笑嘻嘻的回了一句孔乙己的名言:“窃书不能算偷。”
凌嘉脸黑,路璐大悦。
既然凌嘉不会包饺子,那么包饺子的活儿只能由路璐一人操持。
路璐包的饺子皮薄馅多,圆滚滚的像个不倒翁,打眼一看上去甚是乐呵,凌嘉拿起一个放在手心,问:“跟谁学的包饺子?”
“我妈妈。”
“你的性子随你爸还是随你妈?”
“随我爸的多些。”
“你爸和你妈怎么认识的?”
“在大学认识的,他们是同学,我妈是校花,我爸是校草,校草用了两年工夫追上校花,然后过了一辈子,他们是初恋呢,”路璐每次提到父母,脸上总是掩饰不住的挂着自豪。
“难怪你这么重视初恋”,凌嘉有点泛酸。
“这是哪儿跟哪儿?不要围着瓢说碗啊。”
“那我围着瓢说瓢,”凌嘉问路璐:“你父母平日说家乡话还是普通话?”
“以前他们除了去上课,其他时候都说家乡话,我妈怀了我之后都改成了普通话,那会他们突然改了乡音,邻居朋友的都还听不太惯,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路璐得意洋洋的问:“我爸妈很伟大吧?”
“是啊,可怜天下父母心,很伟大,”凌嘉本来还寻思,若是路璐的父母都说家乡话,那她有必要去学一学路璐的乡音了,毕竟用乡音与长辈们说话,会让他们感到更亲切些,这样一来就不用了。凌嘉叹道:“想想前些时候的人们还多是很踏实,找一个人大多都能过上一辈子,现在的就很少了。”
路璐耸肩,“人们越来越浮躁,是因为地球越来越高温。”
“呵,这倒也对,”凌嘉想了想,说:“等再过些日子,抽个时间,我陪你回家去看一看吧。”
路璐拿着饺子皮的手顿了一顿,低声说:“我怕回去又惹他们生气。”
“这么多年下去,该生的气他们早就生完了,放心吧,有我在,他们不会生气的。”
“咦,这么自信?”
“当然!”
“好吧,到时看看你的本事。”
父母的年纪越来越大了,也都到了要退休的年龄,的确该回家看看了,等再过些日子,找个机会,就和凌嘉一起回家去吧,路璐想。
正月十五一过,路璐终于结束了游手好闲的日子,她和秦浩梅馨一起又忙了起来,小牛这段时间课业不多,四个人常常一起出入工作室,要么忙里偷闲,要么忙中作乐,累总是难免,却也充实。
凌嘉在经过黄蔚然接连五六次的邀请后,终于通过吕楠,婉转的答应了与黄蔚然一起吃饭,黄蔚然见路璐没来,多少有些失望,但只要凌嘉能来也就够了。
昔日的三位好友在高档餐厅里第一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沉默,黄蔚然想道歉,可现在真的面对凌嘉了,她反而说不出话来。
这种时候不能多说话,吕楠不好擅自开口,她瞅瞅凌嘉,再瞅瞅黄蔚然,掂量了好几掂量,紧紧闭上了嘴。
最终还是凌嘉打破沉默,她含着笑,主动说:“蔚然,道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吧?你能体会到路璐给你道歉的时候,她经历了多少心理挣扎么?得饶人处且饶人,吃了这顿饭,我们还是好朋友,但我有一个要求,以后你不能再为难路璐了,怎样?”
黄蔚然略显尴尬,“你觉得我还能再去为难她么?不会了。”
“这就好了嘛,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伤了和气,”吕楠逮住空子,举酒圆场道:“酒往肚里倒,恩怨全抛掉,咱们三个还是跟以前一样,多好啊。”
三只酒杯相碰了,三杯红酒落肚了,至于心结能否打的开,且看老天了。
三个能说会道的人凑在一起,经历了初始微妙的一点沉默后,竟接着又像以往那般海阔天空的聊了起来。
饭吃到中途,黄蔚然说:“楠楠和桑榆,不管从哪方面看多少都还能配到一起,但你,凌嘉,作为朋友,不管你愿不愿意听,我还是想劝你一句实在话,你和路璐究竟合不合适,你要想清楚才好。”
“我已经想的很清楚了,”凌嘉切一小块牛排放到嘴里,细细的嚼。
多说无益,黄蔚然颇为明智的转了话题,气氛极为和谐,只是三人之间绝口不再提路璐和桑榆。
树梢枝头不知不觉的冒起了嫩绿的新芽,天气一天天的转暖了。
秦浩梅馨几经考察后,终于交了首付,把房子买了下来,他们在工作之余亲手为新家装饰设计,忙的好不乐乎。
日子一旦上了轨,过的总是很快的,转眼,又是人间四月天,春暖花开,莺歌燕舞,万物复苏,天地间皆是一片绿意盎然的生机勃勃。
凌嘉的生日到了,以往她过生日,总会弄个party,但今天,她只想在家和路璐一起过。
路璐这天没去工作,她买来材料为凌嘉做了她平日爱吃的西餐,也亲手为她做了一个蛋糕,蛋糕上画着一只梅花鹿,还有一个小房子,房顶上写有四个字,是“我爱我嘉”,凌嘉下班回来后,看着被路璐布置的颇有情调的餐厅,激动的差点晕过去。
路璐在蛋糕上插了一根蜡烛,点燃,对凌嘉说:“许个愿吧。”
凌嘉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愿,待许完了愿,吹灭了蜡烛,路璐笑呵呵的切开蛋糕,问:“许的什么愿?”
“不告诉你。”
“小气,尝尝我做的蛋糕。”
凌嘉吃一口,连连点头,说:“还不错,什么时候学的做蛋糕?我以前没见你做过。”
“今天刚学的,这是第一次做,我把第一次给了你啊!你感动不感动?”
“感动极了,第一次做就能做成这样,你不去当厨师还真屈才。”
“不屈才,我只当你的厨师。”
“今天怎么说话这么甜?”
“你是寿星啊,”路璐打开红酒,倒入杯子,又忍不住问凌嘉:“你刚才许的什么愿啊?这么神神秘秘的,你若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生日礼物,说不说?”
凌嘉喝口酒,瞥路璐一眼,说:“你先把礼物拿出来,我再告诉你。”
“好,”路璐跑回卧室,拿出一个包装好的小盒子,放到凌嘉眼前,说:“你先说,然后才能拆包装。”
凌嘉看看盒子,凑近路璐,坏坏笑着,问:“里面不会是戒指吧?”
“咦!”路璐瞪大眼,这也能猜的到?她为了不让凌嘉猜到,还特地在外边裹了一层包装纸,还真是画蛇添足啊!
凌嘉见自己猜中了,笑眯眯的拆开包装,拿出了戒指,戒指是铂金的,造型很是简练大方,凌嘉自己戴到了手上,左看右看,叹道:“很好,大小正合适,我很喜欢。”
路璐傻呼呼的笑了一会,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她嚷道:“哪有自己戴的?应该是我给你戴才对嘛,你快摘下来,我再给你戴。”
“我不过是想看看合不合适嘛,”凌嘉摘下戒指,重新放到盒里,然后把手伸到路璐眼皮底下,说:“你给我戴。”
路璐很郑重的拿起戒指,又很郑重的把戒指套到凌嘉的无名指上,这才满意的说:“好了!”
凌嘉亲一口路璐的脸,问:“怎么突然想到送戒指给我?是想把我永远拴住么?”
“嗯,”路璐点头,“我没钱,买不了大钻戒,只能买个小的,你以后会天天戴着么?”
“当然会,现在起天天戴!”
路璐傻笑起来,傻笑完了,又说:“你明天从我卡里取八万块钱转到梅馨的账户上吧,我等会儿把她的账号拿给你。”
“怎么?”
“戒指七万八,我拿梅馨的卡买的,总得还给人家。”
“好,明天给你取七万八。”
路璐嘴角抽搐了一下,她说:“要取八万。”
“戒指不是七万八么,你要八万做什么?”
“我总得有点零花啊!”
“好吧,给你取七万八千五!”
路璐嘴角又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突地发现把凌嘉教导成会过日子的好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凌嘉看着路璐的表情暗自发笑,她自打与路璐交往以后,猛地发现与路璐一起精打细算着过日子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乐趣,这种乐趣在以往那些大手大脚胡乱挥霍的生活中是找寻不到的,这种乐趣只有和路璐在一起时才能找到。
凌嘉很感激路璐,因为路璐教会了她什么是过日子,如何去过日子,因为路璐让她彻底明白,再豪华的家,若没有爱,也只是一间空空的房子;再简陋的房子,只要有爱,它就是一个豪华的家。
二人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凌嘉突然感慨道:“真快,我还记得去年我生日之后没多久,你就去了瑞风,一转眼,我跟你已经认识一年了。”
“是啊,”路璐也很是慨然,“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还冲我拽,还穿着高跟鞋跟我比个头,你也真好意思比。”
“干吗不好意思?我即使不穿高跟鞋也比你高,我知道你嫉妒我高,我不跟你计较。”
“你就比我高那么一点点,你也好意思整天拿出来说,真难为你了,”路璐突地嘿嘿笑,她坐到凌嘉腿上,搂住凌嘉的脖子,喝口酒,又渡到凌嘉的嘴里,甜腻腻的说:“小嘉嘉,过了今天,你就正儿八经的迈入三十了呢,有什么感想吗?”
“你不提年龄会死啊!”凌嘉狠狠的掐了路璐的腿一把,她发誓等路璐过30岁生日的时候,她一定要拼命拿年龄来说话!
“干吗这么狠?”路璐揉揉腿,又吻吻凌嘉的唇,说:“三十的女人最美丽,最有风韵,最诱惑人,就像你一样,不管你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六十,在我眼里都是最美最好的。”
凌嘉得意的说:“知道我刚才许的什么愿吗?我刚才许的愿,是我欺负路璐一辈子,路璐被我欺负一辈子。”
“咦,就知道你没许个好愿,你戴了我的戒指,必须跟我一辈子。”
“等明天我再买一个,也给你戴手上,你也跟我一辈子。”
“最好别买太贵的,整天坐公交,我怕被贼惦记上,万一他们见财眼开,把我手指头剁下去,你的性福可没啦!”
“不说人话!”凌嘉抱着路璐笑了起来,她吻住路璐,心里来回涌动的满满的全是爱,而手也伸向了那方最能体现爱,最能制造爱的芬芳花径。
路璐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她觉得自己以后很可能没好日子过了,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怎么能忘记,三十的女人也是只狼啊!
凌嘉生日过后,立刻请人给她订做了一只戒指和一副耳坠,戒指依然是铂金的,外形与路璐送她的那个相差无几,上边刻有她的名字,小小的一个“嘉”,耳坠带有些许复古倾向,莹润的碧玺上发着葡糖紫光,典雅又大方。
路璐收到礼物后高兴的直跳脚,当下就把耳钉摘下来,把耳坠带了上去,又把左手伸到凌嘉眼前,让她为自己戴戒指,凌嘉笑着为她戴上,拍拍她的手,说:“从今以后,你就姓凌了!”
路璐只顾对着镜子美了又美,压根没听到凌嘉的话,等美够了,方才大悟一般,问道:“你干吗不姓路?”
“凌路璐多好听。”
“路凌嘉也不难听。”
“少废话,赐予你凌姓是你的荣幸!古有凌统凌蒙初,今有凌昌焕凌则民,姓凌多好!”
“咦,姓路的也不差啊,古有大画家路皋,今有大作家路遥,还是姓路好!”
“你不跟我对着干你心里就发痒是吧?”
路璐嘿嘿笑,“这样好啦,我是凌氏,你是路氏,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多好。”
凌嘉懒得再计较,翻了翻白眼,拉着路璐一起去做饭,毕竟只有吃饱了才有精神继续斗嘴。
路璐和凌嘉的感情在稳定中前行,吕楠和桑榆的感情也在稳定中上升。
自打与桑榆同居开始,吕楠彻底变成了一个三好青年,按时上班,准时下班,早上叫桑榆起床,晚上为桑榆做晚饭,若有应酬,每隔半小时她必会给桑榆去个电话,无形之中,“家”字在吕楠心里扎下了根,不管做什么,她第一位想到的,总是自己的家,和家里的那个人。
桑榆对家倒并不陌生,毕竟她和路璐曾经有过一个“家”,但吕楠在桑榆心里的份量却越来越重了,她和吕楠一起把两人的家打扮的有模有样,工作上遇到不顺心的事,只要往家里的沙发上一躺,被家里的那个人一抱,那些不顺心立刻烟消云散,桑榆喜欢这种感觉,平淡又踏实,就像连绵不断的涓涓流水,柔韧细腻。
四月一过,五月初来。
路璐等人接的活儿越来越多了,即使有小牛的参与,也忙不过来,无奈之下,只好再给老丁要人,老丁看着自己的爱徒把工作室办的越来越大气,满心欢喜,他想了想,把一个马上毕业的大四男生介绍给了他们,男生叫冯凯,一米八三的个头,皮肤很白净,是个长相颇为秀气性格有些腼腆的小伙子。
冯凯在一月份考过研,可惜卡到了英语上,他为考研辛苦准备了整整十个月,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拿来学英语,结果还是被英语卡住了,卡住就卡住吧,大不了往B区C区调,可谁知道调剂比应付初试更难熬,调剂这东西,是要看运气的,调剂那会儿,冯凯电话打了无数个,受了无数老师的冷言冷语,但他还是带着希望去调,每隔48小时就在研招网上换上两个学校,结果运气不佳,竟硬是没有一个名额能落到他头上,研招网上那两句雷打不动的“调剂志愿已能被招生单位查询”或是“调剂志愿已被招生单位查询”,看的冯凯心灰意冷。
冯凯很灰心,也很气恼,他想不明白他这分数放到BC两区也不低啊,怎么就是没人要呢?他永远也忘记不了调剂的辛苦,他觉得作为一个考研人,若是第一志愿录取不了,就成了四处乞讨要饭的孩子,那种感觉并不比在社会上被人歧视要好,冯凯将这权作为积累社会经验。
冯凯觉得自己就是没有当研究生的命,发誓这辈子也不要再考研了,那种猪狗不如的生活真不是人受的啊!他转而做好了简历,公司一家接着一家的去投递,但结果却与调剂一样,大部分都是石沉大海。
冯凯明白,随着毕业生越来越多,工作也越来越难找了,正好老丁把他介绍给了路璐等人,他第一次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不算大,但室内所有的摆设都有艺术情调,暖意融融的,就像个家一样,再看秦浩梅馨路璐和小牛都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且热情诚恳,大方友好,冯凯要随着他们一起创业的豪情油然而生,他决定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一个家,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
路璐等人对冯凯的到来自是很为欢迎,因为他们都知道丁老识人很准,他介绍过来的人都不会差。
冯凯为了出入方便,想租一间房子,秦浩梅馨的房子早已装修完毕,等月底就能入住了,秦浩让冯凯等过几天直接搬到他那里就好,他的房租一直交到七月份,冯凯还没毕业,也刚刚开始工作,身上的钱有限,作为日后要整日朝夕相处的朋友,能行个方便就行个方便吧。
冯凯想到在调剂中和在招聘会上受过的漠视,为秦浩等人的热心感激不已,这个还没完全走出校门的单纯小伙子,感动的竟是差点掉下泪来。
到此为止,路璐等人的工作室经过四年多的成长积累期,从起初的三人组,变成了现在的五人组,几个年轻人稳稳的向前迈着步,带着希望在人生之路上奔跑,现在的路璐常说,活着很难,但活着真好。
是啊,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活着真好。且看个人如何去理解“活着”两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