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提示:
时至今日,我依然佩服16岁的自己,对于爱情有如此清晰、理智的认识!!
喜欢宝冢歌舞剧的读者们千万不要错过本章,本章详细写到了在我渴望死亡时,爱上宝冢歌舞剧的经历。
(长评送实体,短评送电子书)
10 宝冢·伊丽莎白·死亡
第二天早上,她在意识模糊中听见妈妈向她承诺再也不会喝酒了。知音醒来时,妈妈已经上班去了,她拖着沉重的身体,想找寻一点活力。她打开电脑,听着音乐剧《悲惨世界》。里面的歌越听越伤心,听到小珂赛特的唱段时,心里阵阵疼。她看见视频下方的相关视频处有一个叫“宝冢歌剧团《伊丽莎白》”的连接。她初中时就听某个网友提起过宝冢歌剧团,好像是一个只有女性的剧团,她好奇地点击了连接。
“伊丽莎白是谁呢?是那个为葆青春而浴血的贵妇吗?”她心里这样想着。
戏剧开始了,开头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和画外音的对话。
“路易·鲁契尼,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谋杀伊丽莎白皇后,现在法庭要求你说出犯罪理由!”画外音审问着。
“每晚,每晚,都是同一个问题……因为皇后希望我这么做……”扮演鲁契尼的演员,知音怎么也不敢相信是位女性。她不仅扮相十分男性化,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出了只有男性才有的“痞气”。
“不可能!”
“我有证人……就是与伊丽莎白一起长眠的哈布斯堡王朝的亡灵们!来吧,诸位,诉说那个人,是的,伊丽莎白!”
此时,舞台中央立着四个棺材,演员们一个一个从棺材中走出来。
演员们都是欧洲宫廷装扮,每个人的脸上都蒙着一层黑纱,嘴唇苍白,他们合唱道:“世界已经消亡,光明已经逝去,肉体虽已腐朽,灵魂却仍在舞蹈……四海为家,厌恶与人接触,总是用扇子遮住脸……人人都与死神共舞,无人能像伊丽莎白一样……”众人反复高唱着“伊丽莎白”,这让知音对她的兴趣越来越浓,目不转睛地看完了这出音乐剧。
音乐剧讲述的是巴伐利亚王国的公主伊丽莎白(小名茜茜)的故事。她生性活泼,热爱自由,少女时期因为攀岩失足跌落不幸丧生,在阴间遇上了死神。死神爱上了她,便让她生还并开始追随她。茜茜母亲的姐姐是奥地利的皇太后索菲,她本想让皇帝弗兰茨娶妹妹的大女儿海伦,但皇帝却阴差阳错爱上了茜茜,随后与之结婚。死神出现在茜茜的婚宴上,预示了茜茜婚姻的悲剧。茜茜天性热爱自由,具有先进的思想、独立的性格,这与封建腐朽的哈布斯堡王朝格格不入。弗兰茨软弱无能,索菲对茜茜诸多不满,对她的行为多加限制,还夺走了她三个孩子。茜茜为了得到权利,用美貌征服了匈牙利,与弗兰茨一起加冕成为了匈牙利的皇后和皇帝。正当茜茜为胜利欢呼时,死神带给她弗兰茨出轨的消息。茜茜伤心欲绝,死神诱惑茜茜投向死亡的怀抱,但茜茜仍要坚持靠自己得到自由,于是长期在外旅行逃离皇宫。茜茜的儿子皇太子鲁道夫因为从小不允许与母亲相处,对母爱十分渴望。他和母亲有着同样先进的思想,于是他试图煽动匈牙利反对弗兰茨的统治。政治上的失败导致其精神失常,在死神的引诱下,于梅耶林自杀。鲁道夫的死给了茜茜最沉重的打击,也使得茜茜与弗兰茨的婚姻彻底破裂,茜茜又一次出走。1898年,茜茜被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鲁契尼刺杀身亡。此时死神来迎接她,她不再拒绝,安息在死神怀里。
这部剧太精彩了,甚至超过了《歌剧魅影》带给她的震撼。从剧情到音乐,从音乐到演员,无不让她心潮澎湃。
她搜索了与宝冢相关的资料。宝冢在日本有着近百年的历史,在团成员有四百余名,均为未婚女性。在团不婚,是宝冢雷打不动的铁律,无论这一规定出于什么原因都增添了宝冢对知音的吸引力。剧团分为“花”“月”“雪”“星”“宙”五个组,知音所看的《伊丽莎白》就是宙组在1998年公演的版本。扮演男性角色的演员被称为“男役”,扮演女性角色的演员被称为“娘役”,每一组都由“首席男役”(男top)和“首席娘役”(娘top)出演男女主角。
男役,真是神奇的存在!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知音对日本女性的印象正如徐志摩诗句中描述的一样。她们是纤纤细步,低眉顺眼,声若蚊蝇的娇弱女性。可在《伊丽莎白》这部剧里,她们是气宇轩昂的皇帝、太子,她们是玩世不恭的杀人犯、反叛者,她们是主宰人类生死的神!
死神,扮演者姿月朝户,当她一出场时,就有种勾魂摄魄的俊美。她身躯魁伟,给人威慑力的同时又令人心驰神往,无不想长眠于她宽厚有力的臂弯中。她剑眉星目,一眼便可划破世人所有虚无妄想,却又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伊丽莎白的款款深情。
皇帝,扮演者和央祐嘉,仪表堂堂又温文尔雅。如果说死神有种傲睨万物的霸气,那么她则流露出雍容闲雅的贵气。她仿佛从18世纪的欧洲宫廷画里走来。
皇太子,扮演者朝海光,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当她被死神玩弄于股掌之中时,再冷漠的人都会对她心生爱怜。她就是童话中俊美非凡的小王子。
即便是一些充当背景的小配角也有着帅气俊郎的外形,极为优雅的气质。
知音欣赏表演时,甚至会忘掉她们是女演员,但当她入戏更深时又不禁迷惑,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男性?如果真是由男演员扮演,还会有如此迷人的魅力吗?男性可以扮演女性角色,女性可以扮演男性角色,男性与女性的界限,有那么分明吗?
在为男役的魅力倾倒的同时,知音也为女主角伊丽莎白所折服。
不谙世事的天真少女,她热爱着诗歌,向往着自然界中那无拘无束、翱翔于天际的鸟儿。可当爱情来临时……或许,年幼的她还没有成熟到足够理解爱情,她也不知道嫁给一个皇帝意味着什么。她是一只自投罗网的鸟,投进了哈布斯堡王朝锈迹斑斑的铁笼里。
新婚第二天,她遭受到皇太后的刁难,她必须履行一个皇后的职责。她的一举一动都在太后的监视下,她必须绝对服从太后的命令,她的所有爱好都被剥夺。当她嫁入王室的那一刻起,她就必须忘了自我,将身心奉献给王朝。她哭着向她的皇帝丈夫求救,可谁曾想,皇帝从小生长在宫廷中,面对这些腐朽教条,他从来都是默守陈规。茜茜在这一刻才明白,他给不了她任何依靠。
茜茜想要寻死,可是拔起刀后,她又倔强地唱道:“不!我不是一个端庄严肃的皇后,也不要做一个可爱的洋娃娃,我不属于任何人,我只属于我自己……”
即便宫规森严,她那颗向往自由的心也绝不会死去。她要沿着纤细的绳索,攀向那座最高的山峰,俯瞰众生。她要做一只自由翱翔的鸟而不是金丝雀。她不接受义务的压制,她反抗所有束缚。她要把人生拽在她自己的手中,因为她只属于她自己!
继《今夜无人睡》那首点燃她音乐之梦的咏叹调以后,她从未听过如此振奋人心的歌。《我只属于我自己》,无论歌词还是曲调,亦或是首席娘役花总玛丽的表演,都让知音震撼万分。就连花总玛丽在演唱时因为投入而掉下的眼泪都恰到好处,甚至因为哭泣而颤抖的声音都在为这首歌增添魅力。
知音的处境也正如身陷囹圄的伊丽莎白,她想要从困境中逃离出去。她想死,茜茜也想死,可是,茜茜却一次又一次拒绝了死神。
茜茜与死神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她年幼因贪玩而失足摔死时。那黄泉里接引亡魂的帝王用极魅惑的低沉嗓音唱道:“伊丽莎白,欢迎你来到幽冥世界!”众生都顺从死亡,唯有伊丽莎白,她拒绝他,她要回去!她那双渴望生的目光灼烧了死神冷酷无情的心。死神爱上了人类,他送她还阳。在茜茜往后的人生里,死神如影随形。每当茜茜意志薄弱或者人生有重大转折时,死神都会出现去诱惑她。
死,本身就具有着非凡的魔力。人类既害怕死亡,又对死亡充满了好奇。当人生无望或是苦不堪言时,死,不失为一种安慰,一种幸福!
在这个暑假里,知音无数次想以死解脱痛苦寻求安宁。如果真有死神,她一定向往又迷恋地投入它广袤无垠的怀抱中。可是,伊丽莎白,她拒绝了他!
在茜茜因儿子教育问题和皇帝争执并对皇帝大失所望时,死神像幽灵般潜入她的房间,展开双臂,拥她入怀。就在她神往的那一瞬间,她忽然清醒过来,决绝地唱道:“不!我不会逃走,只要我活着,就一定能获得自由!”她拒绝了死神,她要凭借自己的力量获得自由。
在茜茜得知皇帝背叛她时,她说她活不下去了,可正当死神以为得逞,大喜过望时,她却又一次抗拒地唱道:“他的背叛正预示着我的自由!”她又一次将死神拒之门外。
为什么她要拒绝死神?她活得是那么地痛苦!如果换做是知音,她一定迫不及待要随死神而去。
在茜茜探访病院时,遇到一个疯女,疯女对茜茜唱道:“来,亲吻皇后的手!快跪下向我行礼,我是皇后伊丽莎白!”面对这一挑衅,茜茜并不气恼,悲伤地抱住疯女唱道:“如果你可以代替我的话,那我愿意,因为我一直孤独地忍受着折磨。绳索只绊住你的肉体,而你的灵魂却是自由的!我虽然旅行漂泊,但灵魂仍受束缚!我多渴望,像你那样自由!”唱完这一段,茜茜将她手中黑色的扇子与疯女手中的白扇交换,她愿意和疯女交换整个人生。
她渴望自由却一生被束缚,但她拒绝死神,一心依靠自己获取幸福,直到晚年被鲁契尼刺杀时才与死神双宿双栖。
这部剧寓意非凡,它决不单单只为了讲一个死神与少女的童话爱情故事。尽管第一次观看时知音的解读还不够深刻,但男役的魅力,茜茜的人生经历,剧情音乐的张力,《我属于我自己》的深刻含义,都让知音对死亡的欲念减退。
她要像茜茜一样活着,她要反抗命运加注在她身上的种种不幸。她还要实现梦想,她要成为歌唱家,只有活着,她才能继续唱歌!她要掌控她自己的命运,她属于她自己!
11 青春期的恋爱故事·两路人
赤霄在一周后来了。知音的钢琴还是放在学校,她几乎天天去。两人又一次相见于知音的琴房。那天下着微雨,天气虽不炎热,但是有些闷。赤霄穿着短袖的黑色衬衣和长裤、皮鞋。身上依然有一股浓重的沐浴露香味。知音比先前憔悴了些,但她穿了一身粉红的旗袍样式的裙子,头发用一支漂亮的笔挽了起来,在赤霄眼里美得不可方物。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问知音发生了什么事,知音不答,岔开了话题,问他会待多久。他说待一周。知音说,她可能没有太多时间出来见他,她每天都要去一家私立医院治耳朵。那家医院从国外引进了几台连重庆市的大医院都没有的先进设备,可以将耳朵里的脓清洗干净,再配合输液,病情已经有所好转。赤霄说没关系,他可以自己在县城里转转,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知音方便时来见他一面即可。
知音问起了一件事:“之前我说如果检查出是胆脂瘤型中耳炎可能会危及生命时,你为什么会那么说?”
“你死,我一定陪你。”
死亡从来都是一个人的旅途,谁也无法相伴。知音已看透,赤霄还懵懂。
“假如有一天你突然找不到我了,怎么都联系不到我,你会怎么办?”
“如果一直找不到你,我会再活十七年!七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十年为父母尽孝,十七年后结束生命!”
听着这番豪言壮语,知音感动之余有一种压抑,这句话像是一副枷锁,硬生生地把她和赤霄绑在一起。
“你看了我推荐的宝冢歌舞剧吗?”知音换了个话题。
“看了,很震撼。”
“能说说吗?”
“在宝冢的舞台上,女性反串男性给人以美的享受,而在现实社会中,同样时刻上演着女串男,男串女的情节。越来越多的女性拥有独立的思想、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并且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和艺术,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相对而言,越来越多的男性则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家庭的维护、子女的教育中。男性与女性都是人,都是充满爱拥有梦想的人,都是坚强得能够给他人以爱的人,也都是脆弱得需要依靠的人。我想,很久以前男性女性应本为一体,拥有着完美的人格、思想、情感。男女分离后,彼此都不再完美,男性离不开女性,女性离不开男性。只有男女平等,相互提高,互相吸引,才会趋于完美。在现实中,只有男性和女性都能够活得自由而高贵,社会才会和谐美好。”
赤霄的这番话很动人,如果知音能在初中时听到这番话,她的灵魂都会为这番话颤抖。她会觉得,一个男人的精神要有多高贵才能有如此进步的两性观。然而,经历了种种才听到这番话的知音,她只听到了虚无缥缈的美好还有赤霄思想中的局限。
“女性离得开男性,男性也离得开女性。为什么非要活生生把男女绑在一起?”知音说。
那天下午,两人谈了许多。知音问起了赤霄父母的感情状况,赤霄说相亲认识的,没太多感情。然后又说了些别的话。知音得知赤霄此次来重庆只带了三千多元,离开宁安后会在重庆多待一段时间。两人天南海北聊了好一通,直到知音不得不回家时两人才告了别。
晚上回到家,知音心里像做了贼似的心虚,生怕被妈妈察觉到她去见了网友。妈妈已经够难受了,她不想再给妈妈增加烦恼。
第二天两人没有时间见面,赤霄一个人去街上闲逛了一阵。外婆陪着知音去看了耳朵。外婆跟知音说了许多家里的事,并让知音劝着妈妈,把这一难关挺过。知音一边听一边掉着泪,外婆也是个爱哭的人,说着说着也哭了起来。下午,妈妈打来电话说不回来吃饭,有同事请客。知音在外婆家吃了饭,便回去了。回家后又看了一遍《伊丽莎白》,心情好了许多。
到了晚上九点,妈妈还没有回来,知音担心妈妈又喝酒便打了电话去。妈妈说话的语气很兴奋,说她十点就会回去。知音稍微放心了一点儿。十点了,妈妈还没有回来,知音又打了电话去,没人接听。她每隔十分钟打一次,直到十点四十左右妈妈才接听。隔着电话都能闻到妈妈的酒气,妈妈说了些胡话,知音被吓着了,哭着求妈妈快回家,可是妈妈挂断了电话。
知音再次打过去,接电话的是妈妈的同事,那位阿姨对知音说:“你先睡吧,我们待会儿会送你妈妈回来的。”
知音哀求道:“阿姨,你们在哪里呀,你告诉我,我来找妈妈,求求你啦!”
“不要给她说!不许你们说!”知音听见电话那边传来了妈妈说的酒话!
“阿姨,让我妈妈听电话吧!求您啦,求您啦!”
知音带着哭腔的哀求声,听得那位阿姨心疼得直管知音叫女儿:“乖女儿,我们会送你妈妈回来的,乖乖女儿,你先睡觉好不好?”
“我妈妈她会不会有事呀?”
“不会的,我们肯定把你妈妈送到家。”
“那麻烦阿姨了,不要让她再喝了。”
挂了电话以后,知音又陷入了绝望之中。上次妈妈在家醉酒以后,她答应过知音再也不会喝那么醉了。知音知道妈妈心里有多苦,喝酒是她最好的发泄方式,可是妈妈在酒精中寻找到了解脱,知音又该从哪里寻找解脱呢?原本心里就苦不堪言的知音感到雪上加霜。
赤霄给知音发了条信息,他想她了,问她明天能不能见面。知音沉思了一会儿,回道:“你走吧,不要留在这里好不好?”
赤霄回道:“为什么?”
“真心的,求你了,你待在这里我真的很愧疚。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我却没办法好好招待你。”
“我只要待在这个城市就足够了,你不能来见我也没关系。”
“我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我真的好难受!我不要你对我那么好!”
“到底发生什么了?你快说吧!我快要疯了!”
“我不能告诉你。”
“知音,让我当你男朋友吧!”赤霄心乱如麻,发送这句话时也不知有没有过脑子。
“我求你,别说这种话了!”这是知音最接受不了的话,她脆弱不堪的神经承受不住情意这么重的话。她不想赤霄爱上她,也不想去享受赤霄对她的好,因为赤霄的这份情与好她终将无以为报。她不能违背自己的心意去接受赤霄,更不能仰仗着赤霄对她的爱去接受他的好。她不想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赤霄。
“是因为性吗?不要性,没有性!”赤霄竟以为知音是排斥性才拒绝他。
“跟性有什么关系!我需要的不是男朋友,你别再说了!”
知音觉得他有些可笑,她对他连最基本的爱意都没有,甚至连见面的需求的都没有,哪里会上升到“性”的层面。知音觉得他有些伟大,他竟愿意为了她克制性欲望。尽管赤霄曾说过,他和知音一样都是精神恋爱的追求者,但知音知道他们是不同的。于知音,精神恋爱是一种享受,是自然而然的;于赤霄,精神恋爱是一种牺牲,是无可奈何的。一个人又能压抑自己的欲望多久?终有一天,它会爆发。长期以往的压抑,最终会转化成赤霄对知音的恨!这不是知音想要的,她要的只是一段普普通通的友谊,见不见面都不重要的友谊。如果赤霄不愿意给予这份友谊,知音也不会有丝毫责怪。
“好,我不这么说了。明天我们再见最后一次好吗?我有一件礼物要送你,送完我就走。”
知音答应了。不久后,妈妈回来了。妈妈一回家就抱住知音语无伦次地道歉:“对不起哟……我的小妹儿,我的女儿哟,妈妈对不起你哟!妈妈再也不这么喝酒了……”妈妈像在笑,又像在哭,“乖女儿,耳朵好些了没有?你什么都不要管,自己好好学音乐。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跟你没关系……妈妈再也不会喝这么多酒了,莫担心妈妈哟……你要多吃点饭……妈妈不喝酒了,再也不喝了……”妈妈说了许多话,知音不停地点着头,直到妈妈累了两人才各自休息。
第二天,知音去琴房,一边练琴一边等赤霄。赤霄来时,她忍不住哭了。这个暑假,流的眼泪太多太多了。泪眼朦胧中,她看不清赤霄的脸,只听见赤霄哽咽地问了一句:“怎么了?”
她好想有一个倾诉的对象,可以把这段时间的绝望、痛苦、愤恨一吐为快。赤霄站在她身旁,她坐在琴凳上刚好能看见赤霄的腰正在剧烈的颤抖——他在哭。赤霄竟哭得比她还要凄厉,她能清楚地听见,喘气中夹杂的哭声。从未有一个男人,在她面前哭成这样。
知音说了家里发生的所有事。赤霄听了后也感到震惊。他这才感觉到他对知音的生活是一无所知的。知音对未来感到迷茫,赤霄说,他既能给她精神食粮也能给她口粮。知音谢绝了他的好意,她不能接受。
赤霄是带了礼物来的,因为那天刚好是七夕节。知音好奇是什么礼物。当赤霄从裤兜儿里掏出了一个爱心状的盒子时,知音隐约感觉可能是戒指,但又觉得他没有理由送戒指。盒子打开了,果然是一枚戒指。此时赤霄双膝跪地,泪流满面地将戒指戴在了知音右手的无名指上。
这样的场景,大概只在电影里见过。若真是电影,一个饱含深情的少年跪地为一名花季少女戴上钻戒,那么结局的走向该是如何?
知音从未体会过如此强烈的震惊。她让赤霄快起来,然后帮他拍了拍裤腿上的灰,无意间看见了他的眼神。那眼神中的深情、专注与暧昧让她十分别扭,她不敢与他对视。她问他这枚戒指是什么意思。
“我心里只有你!哪怕被雷劈死、被狗咬死、喝水呛死,我永远都会只爱你一个人……”他紧握着知音的手,说着听起来有些幼稚却满是真情的誓言。
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让知音如此感动,如果真是一场电影,少女过或许会在感动中爱上少年,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现实终究比电影残酷,知音过早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的山盟海誓终有一天会随着时间的流逝烟消云散。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如今的深情是真,痴情是真;他日的忘情是真,绝情也是真。赤霄今天爱她,不代表明天还会爱她;赤霄能爱她一月一年,不代表能爱她一生一世。怕只怕,世间所有的有情人、痴情种都不过是《诗经》里的“氓”。士之耽兮,尤可说也。知音拒绝赤霄虽会让他难过一时,但他终有一天会忘记知音。知音相信,早晚有一天他还会爱上别人。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值得知音追求的唯有她所爱的音乐,倘若真沉迷于朝生暮死的男女之情,只会害了她。最重要的是,她不爱他,她的心或许被感动过却从未被打动。
“对不起,今生已把爱情许给了艺术,若有来世……”可知音不相信人有来世,她从钢琴上拿了一塌装订成册的纸,这是她写的剧本,“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你,这是我这段时间写的剧本《艺术之爱》。”
剧情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剧作家,他在剧本里塑造了一位热爱艺术的少女。少女因为误解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当她的爱情幻灭时,她才领悟到唯有艺术才是她真正的爱人,而那个不该爱的男人并不存在,她爱着的不过是艺术在现实中的投影。剧作家在没来得及写完最后一幕时,发生了火灾。为了抢救剧本,剧作家冲进熊熊大大火中,在火光中看见了他剧本里的少女,在对少女深情告白后,葬身于火海。
知音为了让赤霄明白她对艺术忠贞不二的爱,创作了这出悲剧相赠。
赤霄接过这部剧本,道了声谢:“我会认真看的。”
“我没有资格祝你幸福,只道一句快乐。”
“没有幸福,快乐还有什么用?”
“可是,我只属于我自己呀!”
“我知道,你是属于你自己的,但是我永远属于你。”
“不,你也只属于你自己。”
“嗯,是呀!我必须先是自己的,然后才是你的。”
“你的生命,你的人生,你的未来都只能完全属于你自己。”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赤霄眼里闪过一丝失落,顿了顿说,“我永远是你的哥哥。”
“那这枚戒指?”
“收下吧,只是一个小礼物。”
知音看了看手上的戒指,稍微有点紧了,戴上后不太容易摘得下来。
她问:“你怎么知道我手指的大小?”
他说他观察过。
知音随口问起了这枚戒指的价格。
赤霄说:“三千。”
知音惊得猛一抬头,问道:“三千?”
“二千九百九十九元。”
她以为这枚戒指不过几十元。知音挺喜欢戒指,她有时会去饰品店买十多元一枚的装饰品戴着玩儿,她戴过的最贵的戒指是六十元。她没想到赤霄竟会送她一枚几千元的钻戒,她从未收到过这么贵这么贵的礼物。可是,赤霄这次来重庆只带了三千多元呀!
她问:“你不是只带了三千多吗?你哪里有钱买这么贵的?”
“我带了三千九百块。”
“你为什么要买这么贵的?几十块的就可以啦。”
“看着好看就买了。”
知音终究是收下了这枚戒指,因为他们聊到了《歌剧魅影》。与其说赤霄是喜欢《歌剧魅影》这部音乐剧,不如说他是喜欢这个故事。在故事的结局中,魅影没有占有克里斯汀而是让她离开。克里斯汀离开前将魅影赠送的戒指还给了他,接过戒指的魅影很让人心碎。知音觉得,若克里斯汀留下那枚戒指,魅影或许会得到一些安慰。赤霄送戒指给知音只是为了送她一件礼物,他希望她能接受这份单纯的礼物。
之后,两人说了些惜别的话,离别之前,两人又拥抱了一次。这一次,没有那么紧了,知音感到很欣慰。
赤霄走了,从此以后他们再也没见过面。
赤霄离开县城后去了重庆。两人继续用qq和电话联系。知音让赤霄不要总打电话给她,因为她的话费是妈妈帮她缴的,如果妈妈发现电话费用得太快一定会怀疑的。第二天,知音就收到了充值100元话费的短信。知音料到是赤霄缴的,便打了电话过去。
“你给我充话费了?”
“嗯。”
“你不是只剩几百块钱了吗?你给我充这么多话费,你的生活怎么办?”
“你不用担心我,我不怎么花钱。”
“你住在哪里?不缴房租吗?你找到工作没?”
“我在一个工厂找到工作了。我跟人合租的,一个月才几百。”
“那你还有钱吗?”
“还有一百多。”
“什么时候发工资?”
“还有十多天。”
“那怎么办呀?你让你妈妈给你寄钱。”
“哈哈哈,用不上的!”
“你不要给我充话费,我妈妈会起疑的。妈妈每次都给我缴五十块话费,她要是查到余额有一百多,我就说不清楚了!”
“好,以后不给你充了。”
不出知音所料,妈妈果然发现话费有问题。知音编瞎话说是有人充错了。妈妈显然不信,她突然想起喜欢知音的那个网友,质问知音两人还有没有来往。知音说没有。妈妈又想起那晚和知音打了很久电话的人,妈妈确信知音和网友还有联系。
被妈妈发现以后,知音和赤霄的交流更加困难。两人的交流从qq和电话转移到了电子邮件上。他们最后一次交流是关于艺术家的话题。
“你现在上高二了,对未来有什么计划?”赤霄在邮件中问道。
“我想成为艺术家,能真正为艺术献身的艺术家。比如梵高,他的一生都献给了绘画。尽管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的画一文不值,但是他对艺术的热忱没有减退过半分。虽然身边能欣赏我唱歌的人很少,但是,我相信只要考入音乐学院就会遇到许多知音。”
“梵高只是一个画画的人,我觉得企业家才是真正的艺术家!”赤霄回复了这样一条内容。
知音心里不悦,回道:“梵高只是一个会画画的人?你的想法未免太狭隘了吧!你可能需要去查一下艺术家的含义!”
“不,在我眼里,企业家就是艺术家。作家,革命家,企业家……甚至某些普通百姓都是艺术家,他们拥有许多共同的特质:对美好的追求,为他人着想,为全人类的事业竭尽自己的力量!”赤霄在邮件中写道。
“是,每个人都是艺术家,这并没有错。‘企业家’当然可以是‘艺术家’,我相信企业家身上有着和艺术家相同的特质,比如他们都具有创造力。但,我们是把‘企业家’比喻成‘艺术家’,而不能等同于‘艺术家’。梵高的画,贝多芬的音乐,这些才是艺术真正的呈现。”
“我认为企业家的本质就是艺术家。”
“你可以这样认为,这是你给‘艺术家’下的定义。但是,我们将无法交流。当你在使用‘艺术家’这个词时,你想到的是像比尔盖茨那样的人;而我在提到‘艺术家’时,我指的则是像梵高、贝多芬这样的人。我们指代的对象不同,那我们该如何交流。我们本来就是因为可以交流才相识相知,既然现在连交流都成问题了,那就算了吧。”
知音在打字时有些生气,打字的手都在抖。不一会儿,她收到了回信:“今天我们又进行了一次思想碰撞,很开心,相信有了这次思想碰撞以后,我们的交流会更加深入。很晚了,早点睡吧。”
确实是一次思想碰撞,但这次碰撞不会拉进彼此的距离了。在和赤霄的交流中,知音有一处疑惑,明明两人的性格中有很相似的地方,但交流时总有些无法逾越的鸿沟。此时知音明白了,这鸿沟来自于两人不同的理想追求。
知音太热爱艺术,在她看来,艺术的美是别的东西无法取代的,艺术家的伟大与魅力也是别的职业无法取代的。而赤霄理解知音对理想的追求,却不理解艺术对知音的意义。他感觉不到梵高的画有什么魅力,感觉不到贝多芬的音乐有什么震撼,所以,梵高只是一个画画的人,贝多芬只是一个作曲的人。即使他看了《歌剧魅影》《伊丽莎白》,留在他记忆里的也只是故事而不是音乐。他去欣赏艺术不过是爱屋及乌,他能感受到的也只有流于表面的肤浅美,无法感受到每一件艺术作品里那震慑灵魂的生命力。他与知音相距甚远,网上的交流可以让他觉得知音是一个艺术精灵,但如果他们朝夕相处,他会发现知音是一个艺术疯子。她的疯迟早会让他崩溃。
那天以后,两人的交流甚少。知音上了高二,文化课和专业课繁重,周末回家也很少上网。赤霄感觉到自己在这段单相思中的卑微,在重庆待了99天后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过联系。
知音一直戴着那枚戒指,因为样式很好看。当有人问起戒指的来源时,她讲了赤霄的事。听的人感动不已,说:“你错过了他,可能穷其一生都不会再遇到这么爱你的人。”
知音回道:“是的,穷其一生,都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这么爱我。”
但是,她不爱他,必须放过他。
“你以前不是说你是不婚族吗?怎么要结婚了?”知音在电话里问。
“以前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在红楼梦里,什么都没经历过。”
“你以前可是说过婚姻很恶心的,现在觉得以前错了吗?”
“现在觉得没有什么是对是错,就像占卜,卦没有好坏,卦会变,一时一时的。我觉得体验为王,以前是想象,现在是体验什么就是什么。我现在依然觉得婚姻很恶心,但如果双方是真心的就不觉得了。”
“可是‘真心’这个东西虚无缥缈,很多人在结婚那一刻都是真心,可是婚后……”
“是的,就好像很喜欢吃火锅,吃饱了就再也不想吃了,但过了一个礼拜又会想吃。喝醉酒说再也不喝了,没几天又喝上了。人就是在反反复复、起起落落中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这就是凡人。我是在尽力跳出自己的局限。”
“随你的心意去做吧。为什么你会突然就消失了?是发现我不再重要了,所以相忘于江湖了吗?”
“我不是这么想的。相忘于江湖与你重不重要无关,而是我好比是充电宝,你好比是手机,我没电了,手机就不需要充电宝了。”
“这么说,你觉得我一直在向你索取吗?”
“不。你没有索取过任何东西。是我感觉我的思想深度,我的思想境界,我的文化内涵都不足以支撑我和你继续交流下去,我需要去充电。”
“你和嫂子怎么认识的?”
“我和她认识了一年多,有一天,我们聊了一个通宵。我们有很多相似的经历和想法。第二天,我们就决定在一起了。”
“看来你是和爱的人结婚了。”
“我迟早会结婚的。前两年我说我不结婚,父母几乎以死相逼。”
“那你结婚是为了遂父母的愿吗?”
“不是,我父母不同意我和她在一起,他们写了协议和我断绝关系了。我打算把户口本偷出来和她去登记。”
“为什么?”
“他们要我和他们喜欢的女孩儿在一起。”
“恕我直言,我最讨厌这样的父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子女。他们又不能替你过你的人生,凭什么决定你和谁结婚。”
“这事没有对错,他们是过去那个时代的产物,受时代的限制才成为了他们。他们和我们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融合不融合。从前年到现在,我几乎每天都会想到死这件事,如果我没认识你嫂子,我早就死了。”
“看来她确实对你有着很特殊的意义。对啦,嫂子知不知道你给我打电话呀?会不会让她不高兴呀?”
“我从认识她到现在,每一天都会提到你。”
知音吃了一惊,她以为他早就放下她了。
“离开重庆后,我就向身边许多朋友提起过你,提起过重庆。以前把你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水做的骨肉,为了能配做你的朋友,我也开始以纯净要求自己。你对我后来的人生影响很大,我当然会向身边的人提起你。”
“可你老提我嫂子不会介意吗?”
“你可以去问她,她和我们也算是一类人。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负债50万,我们一起干同一份事业,现在已经还得差不多了。我和她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感情。我对她的感情和对你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不会有任何矛盾。我和你曾经误以为是对方的知己,其实并非如此。我们信念信仰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看事物的角度也不同,也没有共同的生活或工作经历,但我们是朋友。认识你这几年来,我是因为你而有过进步的。我很自豪我没有对你产生过一丝邪念,没有对你发过脾气,没有不尊重你。我很满意这份答卷。我现在已经开始了新的人生,过去我对你是什么感情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了,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是朋友!”
“你能这么想我太开心了。你还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的关于‘艺术家’的问题吗?记得从那以后,我们就很少交流了。”
“记得。当时有些不愉快,我承认我很浅薄,我的观点不值一提。但这就像是辩论赛,辩论赛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辩论的观点也可能是自己反对的观点。但是辩论促使双方从不同角度接近事情的真相。可谁知道是真的接近真相还是远离真相?真相在每个人心里。我相信你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最终是否能让我接受,还是得靠我自己跟自己沟通。”
“能在生日接到老友的电话,还能和你敞开心扉地交谈,这个生日真值了!尽管我依旧不喜欢婚姻,但还是祝你和嫂子新婚快乐!你们会要孩子吗?”
“会的。以前不喜欢孩子,现在喜欢了。”
“行,孩子出生了记得让他叫我姐姐,我可不想当阿姨。”
“你也不害臊!”
“等你有孩子了,欢迎你们一家人来重庆玩儿,我请客,说起来我还欠你一顿饭呢!”
“其实我和你嫂子去过一趟重庆,我还一个人去过两次宁安。”
“嗯?你待了多久?怎么没告诉我?”
“我没想打扰你,两次来都待了一周左右。”
“这么久?你都做些什么?”
“没干嘛,就是随处转了转,在你学校门口望了望,在宾馆躺着睡觉。”
“为什么?”
“故地重游!也许以后还会再去。重庆我很喜欢,是个好地方!”
“下次来,一定要告诉我,我必须得请你和嫂子吃饭!”
“一定。”
两人聊了许久直到凌晨已过。知音兴奋得没有倦意。她本以为和赤霄老死不相往来了,没想到他竟会主动打电话给她。他可以那么洒脱地放下过去的情感,开始新的旅程,知音感到很宽慰。拿得起,放得下,不矫情,不做作。正如知音所料,赤霄终究还是爱上了别人。在那个女人面前,他不需要把自己伪装成精神恋爱者,不用想方设法去拉近彼此的距离,因为他们本就是同路人。曾经厌恶婚姻家庭的人,如今甘之若饴的结婚生子了,他到底是背叛了自己还是找到了自己。这个问题无解,却令知音不寒而栗。
时间是多么可怕的东西,竟能改变人的思想于无形。小时候的自己多么厌恶去上声乐课,也不知从哪一天起竟对声乐如痴如醉。未来的自己又会变成何番模样?厌恶声乐的自己和热爱声乐的自己是同一个人吗?厌恶婚姻的赤霄和选择婚姻的赤霄他们相识吗?她不禁又想到了那个关于人的同一性的问题。人不是始终如一的,人时时刻刻在改变,那什么是自我?我原本是谁?我又会变成谁?我是谁?哲学上这个恒古不变的话题让知音对周围的一切感到恐惧!如果明知道未来的自己会变成现在所讨厌的人,为了阻止这一变化,我们是否应该杀死自己?生命的空虚感笼罩着她,也许一觉醒来,她就不再是她自己了。
第二天早上,在半梦半醒时,她想着起床后要练一练期末考试的歌曲,《旅途》的谱子也要好好看看。想到这里,她长舒了一口气,她还是她,和昨天的一致!果然人在晚上容易多愁善感,白天又恢复了元气。
下章预告:
知音的原生家庭是怎样的面貌?她的成长中经历过哪些事哪些人?
涉及话题:家庭矛盾/婚姻反思/众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