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怡自诩自己记忆力还算不错,但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将自家门锁密码告诉了陆可,并且振振有词说道:“我家里又没有黄金万两,只有我这个秀色可餐的美女,你大可以直接进来劫色。”
陆可翻了个白眼,谁想劫你的色?不过……沈思怡确实,长得漂亮是原罪,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会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吧?陆可心里默念着清心咒,顺带骂了骂自己那满满的都是黄色废料的大脑。
“你不用工作的吗?”陆可在沈思怡连续一周每天准时准点来店里报道(划掉)勾引她让她忍无可忍之下终于发出了来自灵魂深处的拷问。
沈思怡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工作呀,在家里办公不行吗?”然后狗爪子又攀上了自己的发尾,“和你一样,自由职业。”
这句话打死她都不会相信。陆可没去理会,歪了歪脑袋躲过了沈思怡的爪子,拍开那不怀好意的手:“少来,时差也倒差不多了,该上班了。”
沈思怡撇了撇嘴角,老叶一个劲儿催自己去公司学习,但是她就是不想,她就是想赖在陆可身边。“我不上班也能养你啊……”她低声嘀咕了一句,被陆可听到,有些好气又好笑,瞅了瞅沈思怡那副小男生模样,也换上了欢脱的语气问她:“难不成你家有十几套房子,天天在家坐收租金?”
“……”嗯,冷幽默也挺有意思的。
“十几套没有,这一栋楼都是我的。”沈思怡开玩笑说到,“只要你想,我连天上的星星都能给你摘下来你信不信?”
老套的话总是说不腻味,沈思怡坚信自己那套老土的土味情话一定可以征服陆可的!正当她准备继续的时候,门口突然来了一群人。
“小姐,叶总让您回家。”
“唔,陆可你今天不要等我吃饭了哦,明天见。”沈思怡摸了摸陆可的脑袋,“别太想我。”臭屁的模样还真有点让人手痒,想揍。这个时候陆可才大概知道,沈思怡有多少钱她不知道,但家里起码实力还是很雄厚的!
坐在车上,气氛很压抑,沈思怡索性闭上了眼睛。
“思怡回来了。”
“嗯。”
“先吃饭。”男人放下手里的报纸,看向站在客厅门口的沈思怡,“高了,瘦了,也漂亮了。”
沈思怡和叶青峰的关系一向不好,这是叶家上下所有人都知道的。这次回来还是希望沈思怡能够接手家里的企业。当然刚开始的时候沈思怡是不愿意的,她情愿在英国定居也不愿意回国。叶青峰一直很头疼,自己二婚生下的儿子叶舟也全然没有心思想要在家里。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年半前沈思怡突然提出要回国,叶青峰以为是她想明白了,后来沈思怡回国后这段时间他调查了沈思怡才发现,女儿和一个小姑娘走得挺近的,他再往下调查才得知了陆可的背景。
一个平平无奇却又惹人瞩目的女孩,复旦大学文学系毕业,之前是《生活家》杂志社的主编,现在是自由撰稿人,还有一家黑胶店。
沈思怡以前并不喜欢黑胶,是到了英国之后才慢慢接触到的,没想到一发就不可收拾了。
“明天就来公司上班。”叶青峰吃完饭示意沈思怡跟着自己去书房。沈思怡低着脑袋,手指玩着自己的衣角,不说话。
“听到了没?还有,离那个女孩远一点。”
“凭什么?”沈思怡抬起头,眼中带着狠厉,“你明明知道我回国的目的,不是吗?私下调查自己女儿的生活……”
“我那是为你好!你不要不识好歹!”
“我就是喜欢她!我回国也是为了她,老叶你别忘了,我已经拿到了英国永久居住权了,只要我想,你们谁也拦不住我。”
叶青峰看着她,果然是自己的女儿,和自己有那么几分相像,沉默了一会儿后他才开口,语气有些沉重:“你确定人家会喜欢你?”
“我会努力,让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出现在同一张结婚证上面。”